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原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1招生指南
2021招生指南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1年学校宣传片
学校简介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前身为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始建于 2001 年,2002 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0 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是一所工、理、文、经、管、艺术相互渗透,以光机电算为专业特色、以产学研创融合发展为办学特色、以光电精神为核心校园文化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现代产业大学。是“全国优秀民办高等教育学校” “吉林省文明校园” “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吉林省同类院校中唯一一所理工类院校。艾瑞深校友会2021年全国民办大学综合排名第17位。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校园占地面积 70 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6 万余平方米。建有现代化图书馆、标准田径场、智能化公寓、五星级食堂等,完善的教学条件和硬件设施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国家和吉林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朝着建设具有光电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现代产业大学奋勇前行!
教学楼
图书馆
学生公寓
阶梯教室
师生餐厅
体育场馆
生活设施
智慧书香园地
融合风味餐厅
温馨学生寝室
智能便捷生活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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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情况
师资力量
学校现已形成了一支以姚建铨院士、姜会林院士为引领、学校自有教师和长春理工大学选派教师为主、以兼职教师为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占比 5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比 70%。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 人,省级拔尖人才 2 人,省级教学名师 2 人,省级优秀团队 2 个。
人才培养
为实现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校加大了实践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增设了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增加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实践教学新模式。在不断完善自有实践教学资源的同时,还与企业进行了深度合作,优化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实践类、项目化课程,共建实习(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提高学生工程训练、生产实习、科技创新能力。
建昭基金
2017年成立“建昭基金会”,致力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优秀教师,资助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以及其他奖励、资助事项。“建昭奖”:50000元;“建昭基金奖学金”:特等奖7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建昭基金助学金”:500/1000/1500元不等。
校企合作
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先后与北京尚观科技有限公司、吉林通用机械集团、长春凯迪汽车公司、中国光学科技馆、中科院长春光机所、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7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学生培养、教师培训、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启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高端光学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与长光集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学校与北京尚观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尚观学院”
学校与山东联科云公司共建“联科云大数据学院”
就业工作
学校启动“百日冲刺”、“24365校园招聘服务”,围绕“稳就业”大局,落实团省委开展的“千校万岗”线上就业服务, 紧紧围绕拓展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学院品牌、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为工作重心,创办推行彩虹桥项目,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和效果。
学校重视考研工作,积极为考研学生创造良好的平台与环境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全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为学生考研服务,考研学生报名率及录取率不断提高,尤其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生考研率在省属高校中排名前列,考研率达到30%。
长电风采
部分优秀毕业生
2018-2020年招生省份录取分数情况表
招生咨询
Q1
2021年学院招生情况如何?
2021年我校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贵州、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Q2
学院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人数的多少来决定。只有在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Q3
学院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吉林省按照吉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一批次A段录取;普通文、理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A段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批次录取。
Q4
录取时能否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可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Q5
入学后能否转专业?
新生入学一年,学年考试综合成绩前5%(按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计算),可以申请重新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Q6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吉林省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办法录取。
Q7
学院住宿条件怎样?收费标准是多少?
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投入使用的学生公寓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省标准化大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进行收费。为便于管理,寝室分配须按照分院、专业、班级统一安排。
Q8
本科毕业以后能否继续攻读研究生?
可以。我校毕业生均可自愿参加国家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通过后可继续攻读本专业研究生,也可跨专业攻读研究生。学校与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未定专业)联合培养物理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2020年共有2000名毕业生考取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及研究所的研究生。
Q9
学生毕业颁发什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0431-81901666/8190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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